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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秀水涌以北、郭村路以南、芳信路以西地块项目(自编1-2#商业住宅楼、自编10#商业办公楼、自编11#垃圾收集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荔湾区秀水涌以北、郭村路以南、芳信路以西地块项目(自编1-2#商业住宅楼、自编10#商业办公楼、自编11#垃圾收集站)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秀水涌以北、郭村路以南、芳信路以西地块建设内容为:219层商业住宅楼(自编1-2#),110层商业办公楼(自编10#),11层垃圾收集站(自编11#),设1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32357.5平方米,配套建设公厕、健身场所、居委会、老年服务站点、小区管理处。自编1-2#商业住宅楼首、二层设零售商业、不设餐饮,3~19层为住宅;自编10#商业办公楼首、二层设零售商业和餐饮,3~10层为办公。项目于负一层设1500kW备用发电机。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州华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的监测数据表明:该项目正常运行时,边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要求;室内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办公建筑多人办公室内允许噪声级低限标准;备用发电机尾气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三、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的规定,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18427-2018525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202014050

广州华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427

荔湾区秀水涌以北、郭村路以南、芳信路以西地块项目(自编1-2#商业住宅楼、自编10#商业办公楼、自编11#垃圾收集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 公示.pdf

荔湾区秀水涌以北、郭村路以南、芳信路以西地块项目(自编1-2#商业住宅楼、自编10#商业办公楼、自编11#垃圾收集站)验收工作组意见 - 公示.pdf

荔湾区秀水涌以北、郭村路以南、芳信路以西地块项目(自编1-2#商业住宅楼、自编10#商业办公楼、自编11#垃圾收集站)验收意见.pdf

项目竣工时间公示.pdf

项目验收报告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