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荔湾区秀水涌以北、郭村路以南、芳信路以西地块项目(自编1-2#商业住宅楼、自编10#商业办公楼、自编11#垃圾收集站)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秀水涌以北、郭村路以南、芳信路以西地块,建设内容为:2栋19层商业住宅楼(自编1-2#),1栋10层商业办公楼(自编10#),1栋1层垃圾收集站(自编11#),设1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32357.5平方米,配套建设公厕、健身场所、居委会、老年服务站点、小区管理处。自编1-2#商业住宅楼首、二层设零售商业、不设餐饮,3~19层为住宅;自编10#商业办公楼首、二层设零售商业和餐饮,3~10层为办公。项目于负一层设1台500kW备用发电机。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州华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的监测数据表明:该项目正常运行时,边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要求;室内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办公建筑多人办公室内允许噪声级低限标准;备用发电机尾气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三、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的规定,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25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202014050
广州华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荔湾区秀水涌以北、郭村路以南、芳信路以西地块项目(自编1-2#商业住宅楼、自编10#商业办公楼、自编11#垃圾收集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 公示.pdf
荔湾区秀水涌以北、郭村路以南、芳信路以西地块项目(自编1-2#商业住宅楼、自编10#商业办公楼、自编11#垃圾收集站)验收工作组意见 - 公示.pdf
荔湾区秀水涌以北、郭村路以南、芳信路以西地块项目(自编1-2#商业住宅楼、自编10#商业办公楼、自编11#垃圾收集站)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