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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12

   一、现状、机遇和挑战
  (一)“十一五”环保和生态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市以经济社会双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两大战略统领全市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环保规划的实施,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坚持“为当代建设一个经济强市,给后代留下一个生态东莞”的理念,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全面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全力提升和改善环境质量,在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至2010年底,全市基本完成了“十一五”环保规划的各项指标任务,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为“十二五”环保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作为统揽环保各项工作的总抓手,投入376亿元全力推进实施“碧水、蓝天、绿地、宜居和绿色GDP”五大工程,全面开展重点污染企业、造纸行业、畜禽养殖业、东莞运河、油气回收、机动车尾气、清洁空气行动等一系列环境综合整治,始终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促进城市环境的改善,实现污染防治管理全面加强、环境设施城乡覆盖、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等显著成效,并通过了环保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
       全市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截至2010年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市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东江东莞段水质保持在Ⅱ类标准,东莞运河水质由劣Ⅴ类改善为Ⅵ-Ⅴ类,全程控制了黑臭现象,达到景观用水功能目标;全市海洋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严重海洋灾害和重大海上溢油事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7天,对比2005年,酸雨频率下降13.5%,降水pH均值由4.07提升为5.11,摘掉了重酸雨区的帽子,大气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的年平均浓度呈逐年下降趋势;全市声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均符合国家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的相关标准;固体废物管理得到加强,城市污泥和医疗垃圾初步得到有效处理。
       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我市坚持把污染减排作为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工业零星废水处理工程、电厂脱硫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医疗废物处理工程、污泥资源化处理工程、环保专业基地等环保设施的建设,提升了环境治理的能力。“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总处理规模达204.5万吨/日的34项污水处理工程已完成33项,基本完成配套截污主干管网工程的建设,同时启动次支管网的建设;建成运营大岭山、塘厦、茶山3个零星废水处理工程,签约并纳入集中处理企业631家;配套建设了沙角电厂群和东莞市玖龙纸厂、理文纸厂和三联热电厂等燃煤大户的各类脱硫设施,达到年削减9万吨二氧化硫的能力;新增横沥1500吨/日、厚街9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并启动了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改造工程,全市正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2800吨/日,占全市垃圾日产生量的30.68%;建成规模为20吨/日的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全市1026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实行集中收运处置;建成樟村水质净化厂污泥初级处置项目和黄江污泥处理厂一期工程(1000吨/日);规划建设的7个环保专业基地均通过环评审批,其中麻涌基地已初步建成。到2010年,我市实现“十一五”期间经济总量年均增长13.3%,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10.47万吨和9.12万吨,比2005年分别削减22.4%和54.4%,呈现出经济总量上升、排污总量下降的良好发展态势,顺利完成减排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