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自由人花园(七期)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东镜村。建设内容为:8栋31层住宅楼(自编号七期7-1~7-6栋),设2层地下室,配套设居委会、邮政所、公共厕所,总建筑面积138288.71平方米;于负一层设1台8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于负二层设生活水泵房。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万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的监测数据表明:该项目正常运行时,边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要求;室内噪声及空气声隔声监测结果均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住宅建筑的要求;发电机尾气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三、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的规定,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7月13日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0-86810992
广州东镜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
自由人花园(七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 公示.pdf